2012-10-23 人氣:1917【著作權】作家聯盟控蘋果侵權 索千萬
作家聯盟控蘋果侵權 索千萬
未經授權上架出售原告要求首頁登道歉啟事30天
【記者郭芝芸/綜合報導】
中國作家維權聯盟與百度文庫的官司剛塵埃落定,日前又與蘋果對簿公堂。慕容雪村、李承鵬、何馬等8名作家控訴蘋果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涉嫌盜版侵權案在北京開庭,案中8人被侵權作品達34部,作家索賠金額達1千多萬元(人民幣,下同)。
韓寒、慕容雪村、南派三叔、麥家等20多位作家去年7月發現自己作品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在蘋果應用程式商店被上架出售。作家們組成維權聯盟採取集體訴訟,針對蘋果公司涉嫌盜版侵權提起訴訟。據悉,20多名作家中,已經有13人的訴求獲得立案,共計索賠逾2300萬元。
13人立案 索賠2300萬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中國作家維權聯盟代理律師王國華表示,作家們要求蘋果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刪除蘋果應用程式商店中的涉案作品,並在商店首頁連續30天刊登道歉啟事,賠償經濟損失及其他合理費用。
原、被告開庭時針對3個爭議問題進行舉證和質證,如原告是否享有涉案作品著作權、被告是否有侵權行為、蘋果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蘋果回應稱,蘋果不應是本案的適合被告,請求法院將本案涉案作品應用程式的開發者和營運公司某盧森堡公司追加為被告,以便釐清案情。另外,蘋果認為已經對相關作品進行刪除,侵權行為已不存在,無需承擔賠償等責任。
過去蘋果已有類似案例發生,今年9月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蘋果App Store對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著作權侵權,賠償經濟損失52萬元。作家維權聯盟的貝志城認為,這對於向蘋果維權的作家而言是個正面信號。
已有判例 有信心勝訴
當時的判決書認定App Store的經營者為蘋果公司,即使侵權應用程式為第三方開發商所開發,鑑於蘋果參與涉案應用程式的開發過程,並決定將第三方開發完成的應用程式在App Store銷售,且從中獲利,與第三方共同侵權,構成共同侵權,蘋果公司也應承擔相對法律責任。
王國華表示,雖然對勝訴充滿信心,但即使損失金額全數獲得賠償,也無法彌補蘋果對作家、出版社等相關產業造成的損失與傷害。
2012-10-16 旺報 A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