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3 人氣:822[台灣 著作權法 訴訟申請] 未經授權播放《屍速列車》、《首爾車站》 歐酷網路2高層被起訴
自由時報 2019年1月2日‧即時新聞
未經授權播放《屍速列車》、《首爾車站》 歐酷網路2高層被起訴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歐酷網路創辦人劉于遜、執行長翁瑞廷,去年才因歐酷網路旗下推出的APP「電視連續劇」,未經授權跟播片商科科電速公司(KKTV)代理的2部韓劇,而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該APP也未經授權播放韓國電影《屍速列車》、《首爾車站》,另遭片商車庫娛樂提告,北檢考量雙方和解不成,今再將劉、翁2人及其公司起訴。
歐酷網路旗下的CHOCO TV為台灣原生行動串流影音平台,該公司於2015年間,與國內外各大電視台及製作公司合作自製戲劇內容,並以「新媒體・新世代・台灣戲劇新力量」為號召,創業4年曾有27支APP拿下排行榜冠軍。
車庫娛樂於2016年間指控,劉于遜、翁瑞廷所屬的歐酷網路,涉嫌利用APP「電視連續劇2」為載具,未經代理片商的授權及同意,即透過APP在網路上公開傳輸由車庫娛樂所代理的《屍速列車》、《首爾車站》等兩部韓國電影,歐酷網路另刊登廣告營利,涉嫌侵害代理商的公開傳輸權。
劉、翁2人庭訊時承認犯行,但雙方疑對和解金額無共識,檢方考量雙方和解不成,今另依違反著作權法將2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