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7 人氣:837[台灣 商標 訴訟申請] 違商標法 SOGO董座黃晴雯判無罪
2018-12-28 10:07 中時電子報
違商標法 SOGO董座黃晴雯判無罪
【王己由】
遠東集團入主太平洋SOGO百貨後,與前手太平洋建設為了商標權爭執不休,去年1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太平洋PACIFIC」商標權屬太設創辦人章民強所有,但SOGO百貨仍繼續使用,去年9月才全面換掉舊招牌、更名為「遠東SOGO」,案經章家提告,北檢依違反《商標法》起訴SOGO總公司董事長黃晴雯、分公司董事長汪郭鼎松,台北地方法院今(28)日審結,2人都獲判無罪。
遠百轉投資北市東區百貨龍頭太平洋SOGO,去年9月1日起更名為遠東SOGO,原太設董事長章民強17年前退出SOGO經營權後,「太平洋PACIFIC」商標仍被後手使用,去年1月打官司獲判決取得商標權後,以SOGO百貨仍持續使用該商標因而提告。
黃晴雯、汪郭鼎都否認違法,認為本來就擁有商標權,但檢方起訴2人涉違反商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