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1 人氣:1184【美國韓國 法律 訴訟申請】協議矽谷互不挖角 觸犯反托拉斯法 樂金、三星在美挨告
2016-09-14 工商時報 A10版
協議矽谷互不挖角 觸犯反托拉斯法 樂金、三星在美挨告
【陳怡均/綜合外電報導】
一名樂金電子(LG Electronics)前銷售經理在加州控告樂金和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指稱兩家韓廠之間互不挖角彼此矽谷員工的協議,不但壓低員工薪資,並且違反反托拉斯法。
代號為「A‧佛斯特(A. Frost)」的樂金前員工上周五向舊金山地方法院遞交訴狀,指控樂金與三星早就有避免挖角對方人才的協議,已行之有年,至少可追溯至2005年,此協議還延伸至兩家韓廠的「最高層級」。
佛斯特表示,他是在2013年10月得知這項協議。當時招聘人員透過專業社交網站領英(LinkedIn)與他聯絡,接洽是否要接下三星的1項職缺,同日稍晚,招聘人員告訴佛斯特:「真抱歉,我犯錯了。我不應該為三星挖角樂金的人。這兩家公司擁有避免挖角彼此員工的協議」。
佛斯特目前尋求此案可代表加州所有樂金與三星員工的集體訴訟。
樂金發言人表示,從來沒有此類協議,強調指控沒有法律根據。三星則不予置評。
數年前矽谷科技大廠就已捲入互不挖角協議的糾紛。美國司法部反托拉斯官員在2010年即對矽谷科技廠商進行調查,最後裁定蘋果、谷歌、英特爾、奧多比(Adobe Systems)之間互不挖角之舉已觸犯反托拉斯法,6家科技大廠最後放棄此協議與司法部達成和解。
不過,蘋果、谷歌、英特爾和奧多比在2011年仍面臨員工提起的集體訴訟。2015年這4家美國科技巨擘同意支付給現在與過去的6.4萬名員工共計4.15億美元的和解金,解決這項集體訴訟案。
佛斯特的律師薩福瑞(Joseph Saveri)表示,互不挖角協議本質上就是在壓抑競爭。薩福瑞先前曾任上述集體訴訟案的原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