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1 人氣:3723【台灣 法律 訴訟申請】Uber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鍘
Uber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鍘
【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
公平會首次對Uber開罰,昨(15)日委員會議決議,台灣宇博數位服務在「UBER司機資訊網」刊載的廣報標語已構成廣告不實、引人錯誤的表示,處台灣宇博公司100萬元罰鍰。
Uber在台一直有許多爭議,公平會去年便宣布將主動介入調查是否有廣告不實情形,去年11月正式立案調查,公平會認為台灣宇博公司在「UBER司機資訊網」刊載「開自己的車,免費加入最夯共享平台,時間自由,每周多賺上萬」等標語構成廣告不實,決議開罰。
公平會副主委邱永和說明,台灣宇博公司刊載的廣告標語會讓人誤以為,司機可以透過Uber APP平台「合法」搭載乘客,並且就現有資源如自有車輛、時間,每周可增加萬元以上收入;但公平會與交通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聯繫確認相關法規後,認定有違反公路法等相關規定。
據交通部專業意見,接受Uber APP平台派遣的自用車輛車主,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將處罰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二個月至六個月。
【2016-06-16/經濟日報/A16版/產業.稅務法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