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1 人氣:1390【台灣 法律 訴訟申請】波多野結衣悠遊卡 廣告不實挨罰50萬
2016-02-25 工商時報 A17版
波多野結衣悠遊卡 廣告不實挨罰50萬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悠遊卡公司刊登電話預購日本AV女優波多野結衣悠遊卡活動廣告,因商品數量為虛偽不實,實際不足3,000套,公平會委員會議昨(24)日決議,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
去年8月底,悠遊卡公司發售以日本AV女優波多野結衣為封面代言的悠遊卡,引發爭議。但有民眾檢舉,當初悠遊卡官網宣稱販賣15,000套,但實際卻只有賣12,000套,顯然數量不足。
當時公平會主委吳秀明曾表示,悠遊卡廣告不實,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已在調查當中。公平會昨天召開委員會議,通過悠遊卡公司廣告不實案,指出悠遊卡公司刊登電話預購波多野結衣悠遊卡活動廣告,就商品數量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悠遊卡公司去年8月31日於其網站公告,自同年9月1日凌晨開始,販售15,000套共30,000張波多野結衣悠遊卡,僅接受民眾電話預購,但隨後宣稱在4小時18分鐘之內即售罄。
公平會表示,悠遊卡公司實際供電話預購數量僅12,000套,活動最終實際銷售套數為11,980套,其餘數量除以「公司員購」或「公關目的之預購」銷售外,尚有以公關名義對外發送。
公平會指出,電話預購活動本身屬限量搶購活動,具有攬客效果,消費者因相信公告數量進行搶購,但實際上悠遊卡公司僅提供12,000套悠遊卡供電話預購,使搶購者不知道廣告宣稱的可銷售數量,其實還包含保留予公司員購或公關目的之預購,而有錯誤認知與決定之虞。
公平會強調,悠遊卡公司在廣告時,未揭露實際可提供銷售數量,未盡廣告主真實表示商品數量的義務與責任,因此挨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