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8 人氣:3905【台灣 法律 訴訟申請】重訂《窩裡反》獎金發放辦法 公平會緩議
重訂《窩裡反》獎金發放辦法 公平會緩議
蘋果日報–2015年12月23日13:06
為鼓勵檢舉聯合行為,公平會今年10月7日公布「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最高可達新台幣5百萬元,但立委丁守中認為提供的獎金誘因太少,有失比例原則,故《公平會》再度協議修正發放辦法,但今日委員會議程未達共識而緩議。
根據公平會公布之《窩裡反》獎金發放辦法,公平會可提撥違法聯合行為案件處分罰鍰總金額的3%做為檢舉獎金的基本數額,其發放額度乃根據檢舉人檢舉事證之明確性,從中給予基本數額的10%、30%、50%、80%及100%做為檢舉獎金,最高可達5百萬元。
「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立意良善,但立委認為企業聯合行為的具體事證通常掌握在高階主管手中,這些關鍵人物的年薪甚至超過5百萬元,因此不具誘因,建議公平會提高發放額度。
公平會表示,對於立委的反應,公平會已決議修正發放辦法,但今日議程未達共識,所以緩議,近期內會做出決議,在決議出爐前,先沿用目前的獎金發放方法,不過獎金發放辦法實施至今,仍未有適用案件。(蔡孟修/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