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4 人氣:3533【台灣訴訟】隱匿公設 瓏山林建設抗罰千萬敗訴
隱匿公設 瓏山林建設抗罰千萬敗訴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瓏山林建設公司預售新北市汐止區「瓏山林長堤」建案,於買賣契約中隱匿停車位車道屬於公共設施的訊息,交屋前再向消費者收取差額,被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開罰一千萬元;瓏山林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瓏山林敗訴。
瓏山林是以處罰逾時效、罰鍰過高等理由爭訟,先被行政法院駁回,瓏山林上訴,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一審昨天再度判決瓏山林敗訴,但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瓏山林銷售預售屋時,對未購買車位的消費者隱匿公設含車道的資訊,隱匿面積九百一十五坪,再以公設比低吸引人買屋,等到二○○八年九月交屋前,通知未買車位者補差價,由於消費者繳畢價款,想退出交易又會耗費過大成本,瓏山林即利用此資訊不對等方式,要求客戶補齊多增加坪數的差價,因而獲利三千一百九十五萬元。
瓏山林隱匿車道資訊並不是第一次受罰,在另一「瓏山林藝術館」建案預售契約中,也隱匿相同資訊,曾被裁罰一千兩百萬元,合議庭因此認為公平會以「犯後毫無悔意」等情狀裁罰一千萬元,符合比例原則。
判決說,公平會認為瓏山林以精心設計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藉著強大資訊優勢,故意欺瞞或消極隱匿重要交易資訊,讓消費者以為車道是由購買停車位的消費者去分攤,與他們無關,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公平會依公平法開罰有理。
公平會於二○一一年二月接獲「瓏山林長堤」住戶檢舉,申訴瓏山林在買賣契約中載明共同使用的公設面積不含車位、車道,之後卻將三分之一的車道空間算進公共設施,未告知購屋人就增加房屋的權狀登記坪數,還要求全體住戶共同分擔價金,公平會調查後,同年六月開罰。
【2015-08-19/聯合報/A11版/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