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1 人氣:1527【公平交易】摩托上訴亞企壟斷案 遭美法院駁回
2014-11-28 工商時報 A10版
摩托上訴亞企壟斷案 遭美法院駁回
【記者陳穎芃/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周三駁回摩托羅拉移動控告亞洲液晶顯示器製造商聯合壟斷價格一案,理由是摩托羅拉並非直接受害者,故本案不受美國法律管轄。
本案被告包括友達光電、中華映管、瀚宇彩晶、樂金顯示器、三星電子、三星SDI、Panasonic旗下三洋事業、夏普及東芝等亞洲液晶顯示器製造商。
今年10月被聯想收購的摩托羅拉控告上述業者在1996至2006年聯合操控液晶顯示器價格,導致摩托羅拉支付超過50億美元訂單價格。
然而,上述訂單只有1%出貨至美國,其餘皆出貨至摩托羅拉海外子公司,且海外子公司生產的智慧型手機只有42%銷往美國,因此聯邦上訴法院法官波斯納(Richard Posner)周三表示,摩托羅拉並非本案「直接受害者」。
依據1982年通過的美國法案,美國企業在美控告海外業者壟斷的前提是,壟斷行為直接影響美國商務,但波斯納稱摩托羅拉及其顧客僅「間接」購買上述液晶顯示器。
波斯納表示:「摩托羅拉的海外子公司在與海外業者進行的海外商業行為中受害,因此聯邦法院無權以美國反壟斷法介入本案,也無立場授權摩托羅拉代表海外子公司提告。」
本案被告當中已有部分亞洲業者在幾年前因聯合壟斷價格,遭美國司法院以刑事罪名判定有罪並支付罰款,包括在2008年被罰1.2億美元的夏普,以及被罰4億美元的樂金顯示器。
周三聯邦上訴法院的裁決是針對摩托羅拉提告的民事案件。摩托羅拉發言人稍早表示:「我們反對上訴法院的裁決,將考慮其他法律途徑。」
代表三星的法律事務所Covington & Burling合夥人維克(Robert Wick)表示:「上訴法院的判決意指摩托羅拉魚與熊掌無法兼得。摩托羅拉不能以海外企業身份製造手機,但在控告他人壟斷時又以美國企業自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