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1 人氣:648 [台灣 著作權法 訴訟申請 ] 修法後首件!機上盒免費看付費頻道 警抓進口商9人送辦
【2020-05-26/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強調免費收視頻道的機上盒在坊間並不少見,但仍有不肖業者透過機上盒,違法讓消費者免費收看付費頻道,不過立法院已針對違法侵權的機上盒業者進行規範,去年5月修改著作權法上路施行,保二總隊刑大偵二隊在修法後針對綽號「小明」的機上盒業者進行蒐證,今年1月查扣涉案機上盒等千餘件贓證物後,勘驗相關證據,認定業者的機上盒提供非法訊源程式讓消費者免費收看付費頻道,全案在5月初依違反著作權法將涉案9人移送後,檢方裁定進口商、經銷商等二人以6萬至10萬不等金額交保。
保二總隊刑大偵二隊在去年5月初,立院修法著作權法上路後,針對綽號「小明」的機上盒業者進行蒐證,經過長達數個月的偵辦後,在今年1月2日兵分多路,前往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地,查扣涉嫌侵權的機上盒、進出貨單、廣告宣傳單、手機等贓證物,總計1234件。
警方另帶回進口商、經銷商、實體店面業者、網拍業者等9人詢問,業者「小明」辯稱,才做機上盒不到一年時間,賣出約1500台左右的機上盒,獲利約300餘萬元,不知道販售的機上盒有違反相關法律。其餘涉案人也都矢口否認涉案,辯稱不知販售的機上盒違反法律。
保二總隊刑大偵二隊在查扣相關機上盒後,檢視相關證據,並函詢各大電視台委任衛星公司律師、日本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DA)告訴代理人後,確認業者的機上盒有侵權行為,侵權市值初估達1.1億元。
全案在5月1日將涉案「小明」等9人移送台中地檢署訊問,檢方訊問後命「小明」以6萬元交保,另名經銷商以1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人請回。
保二總隊刑大偵二隊指出,此件機上盒違法侵權的案件也是修法後查獲的首例,去年立院已針對著作權法進行修改,並公布施行,只要機上盒業者有「提供連結侵權網站之程式、設備等侵害行為態樣」,就可能觸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呼籲,不要因為網路的便利性而忘了注意所收視的影音串流來源的合法與適法性,未來將持續深入擴大追查相關進口、製造商、經銷商及銷售業者等,以確保著作權人及消費者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