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本所以延續「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TIPLO)」的國際競爭優勢及經驗,創立國內申請人之所需的一流事務所為宗旨,提供全世界專利、商標之智慧財產權業務之服務。秉持「為仕以誠,則仕誠」之心則,提供專業熱忱負責的快捷專利、商標服務。
[案件生命]本所自電腦管理系統輸入接案案號的一刻起,便以賦予「案件生命」為職志。從專利申請、答辯、領證、舉發、行政救濟,乃至於侵權取締、損害賠償,以及商標之申請、評定、異議,在在以一流的品質、快捷的速度、內部流程管制期限的電腦系統、以及在優秀的國外協同合作事務所的努力下,以與客戶建立一貫良好的溝通,使客戶的智權心血結晶發揮最大的商業功效。
[人員]本所主持專利師林志青(專利代理人、高考工業技師、商標代理人)先生,從事國內外智權業務十餘年,中文、英文、日文的各類型電機、電子、機械、機構、日常用品等專利案件撰案經驗豐富。並配合素質佳(皆為各國立大學高材生)、衝勁十足的專業專利團隊優秀員工以及本所建立的案件撰寫標準流程(SOP)可因應客戶各式要求(特急件3天可出稿)。
[協同]本所協同台灣智權律師最多的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提供客戶品質最佳的智財權相關民事賠償、仿冒及侵害取締的工作,以提供客戶靈活智權對策,自申請至要求侵權者損害賠償,建立最專業的智權服務團隊,發揮客戶的智權結晶於無限。
[案件控管]本所之自我要求非常高,對於內部流程的期限管控非常嚴密,以期提供客戶最高品質之中、英文案件,每個案件自執行工程師、對應主管、專利主管的三層負責審稿,在出稿時並由程序部再為審核,務必減少任何送出稿件之失誤率。
[服務]本所之台北所配合二個分所(台中、台南)的業務部同仁(合計三個所),提供全國客戶最專業迅速的稿件服務,並以最具競爭力的各國報價,協助本所每年案件為快速成長。

